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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宿迁市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16:52:03作者:浏览次数:

各科室:
  2020年宿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通知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内容须符合卫生人才培养需求,要结合单位专科特色与优势,结合学科建设与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申报项目学科范围
  基础医学、检验医学、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含麻醉、皮肤及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急诊与重症医学、影像医学、五官科学(含眼耳鼻喉、口腔医学科)、中医学、卫生管理与全科医学、预防医学与传染病学、药学、精神卫生学等。具体见附件学科分类代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数量限定为3项以内(含3项)。已举办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2019年项目未举办,未按要求报送当年项目培训资料、结业名册及项目总结的项目负责人暂停其申报资格。
  (二)申报表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宿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不得缺页、漏项。凡经审查《申报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评审。项目内容水平一栏要认真填写,如实陈述,不得过于简单,以便评审时参考。
  (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1月8日。
   各科室请将《申报表》、《汇总表》于11月8日前报送科教处,同时报送电子档sykjk1936@126.com

  四、其它有关事项
  通过评审公布的项目原则上只能举办一期,如有特殊需要举办2期或以上,需要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请备案;参加培训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00人,按每3小时授予学员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计算,但主讲人总学分不得超过该项目所授学分数。举办期限不含报到、撤离时间,每天以8小时计算学时数。

  附件:宿迁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见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