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科室:
经我院申报、宿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我院获批18项2026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具体见附件),现将2026年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举办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4月3号前将项目举办时间上报至科教处,逾期由科教处统筹安排,每年获批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在当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举办流程
在举办前2周,项目负责人需与科教处联系,完善项目举办具体安排(举办时间、拟授予学分人数等),经系统申请及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举办时应遵照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举办项目,认真考勤,严格学分录入;项目举办完成1周内,项目负责人登录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http://jscme.haoyisheng.com/jiangsu_project/login.jsp),按要求填写相关反馈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外市项目(我院项目申请外市举办或外市项目在我院举办)需进行备案手续并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未按要求开展备案审核的项目,学分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二)对不按要求提交申请和备案、虚报参加人员、乱刷卡、举办学时不足等情况,经查实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学分审核不通过、取消项目负责人乃至项目主办单位1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资格等处罚。
附件:
通知附件--我院获批2026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xlsx
科教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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