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事关每一个患者的生命健康,是医疗管理的核心。为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医疗风险,确保患者生命安全与健康,2月14—18日,我院分三批组织开展了医疗安全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培训由院长助理、医务处处长孙立柱主持,临床医技科室医生、护士长、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等近600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医务处副处长方博作《“以案释法”医疗安全警示教育》专题培训,重点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了解读。为了让医务人员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款,方博列举了近期医疗行业发生的数起典型不良事件和医疗纠纷案例,深刻剖析了每个案例发生的根本原因,并结合十八项核心制度,对首诊负责制、风险与替代方案告知、病历书写与管理等制度落实重点进行了培训警示。一件件鲜活真实的案例让大家深受启示,深刻认识到合法执业、规范诊疗的重要性,切实发挥出了“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宝林强调,患者安全重于泰山!今年是我院“医院质量管理提升年”,各科室要树立医院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切实增强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细节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确保患者生命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