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已正式实施一年多了,本期小编和大家聊聊医师多机构执业那点事。
何谓医师多机构执业?
医师多机构执业,是指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或备案后,受聘于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医师多机构执业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医师多机构执业制度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自2009年以来,各地已逐步试点实施开展该项制度,2017年《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颁布后,该项制度得以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医师法》进一步将该项制度写入法律。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还明确医师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医师多机构执业要办理哪些手续?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同一执业地点(对执业医师来讲,执业地点指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对执业助理医师来讲,执业地点指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多个机构执业的,应当确定一个主要执业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执业机构的名称。医师跨执业地点,也就是跨省级行政区划,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医师多机构执业有什么要注意的?
1、一定要及时办理注册或备案手续
《医师法》规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2、一定要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类别执业
医师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应当与主执业医疗机构一致。同时,医师多点(机构)执业必须按照所执业的医疗机构级别、诊疗科目以及可以开展的手术级别进行诊疗活动。否则,医师个人和医疗机构均要面临相应行政处罚和(或)不良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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