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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检查须知

发布时间:2014-09-02 15:41:13作者:浏览次数:

我院于2010年新购进德国耶格公司生产的肺功能仪一台,目前已投入临床使用一年余,鉴于临床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我院现状,现将肺功能检查相关事项做如下阐述,请相关科室给予配合支持。
    一、肺功能检查可开展的项目有:
    1、肺通气功能检查。2、肺容量检查 。3、弥散功能检查。4、气道反应性测定(包括舒张试验、激发试验)。5、气道阻塞的可逆性评价。6、通气功能动态监测(如最大峰流速PEF监测等)。

    二、肺功能检查临床应用的范围广泛,常用的临床指征有: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支气管哮喘。3、间质性肺病。4、咳嗽病因分析。5、呼吸困难病因分析。6、手术耐受能力评价。7、肺功能损害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评价。8、药物或疗法的效果评价等。

    三、肺功能检查结果准确性与患者的身体状况及配合程度密切相关,为了使检查结果准确反应患者肺功能情况,请各位临床医师了解如下注意事项:
    1、请于检查申请单上注明患者血红蛋白值。2、患者应于餐后2小时后、非空腹状态下检查肺功能,检查前避免大运动量,避免吸入高浓度氧气,停止吸烟至少24小时,停止饮酒至少4小时。3、如患者因各种疾病无法保持坐位,请不要开具肺功能检查申请单。4、有严重肺大疱、急性期心肌梗死的患者尽量避免肺功能检查。5、听力极差、不能配合检查的患者尽量避免肺功能检查。6、需做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支气管激发试验的患者请于检查前停用平喘药物:长效平喘药停用24小时以上,短效平喘药物停用12小时以上。7、年龄低于18周岁者避免肺弥散功能检查。
    附:检查时间:住院病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门诊病人随时与呼吸科联系。
    检查地点:医技楼二楼肺功能室,。
    注意:特殊情况下检查前请与呼吸科联系。
    联系电话:护 士 站: 内线:88026 外线:0527-83558652
    医生办公室:内线:80442 外线:0527-87790386
    肺功能室: 内线:87726 外线:0527-87790726
    呼 吸 科
    20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