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过考核,特批准以下同志******品处方资格:
潘 武 胡 敏 常春红 王 英 吴乐怀 王元伟 鲍俊杰 顾汉沛 刘振峰 黎云辉
孙婷婷 蔡 群 胡玉兰 胡 娜 王利花 陈 林 王之霞 陈 民 徐小国 韦国玉
蔡金娥 刘 娅 魏从朴 许景秀 张 敏 李大元 吴红波 郁全胜 范建华 崔 勇
陈志永 周 杰 汤成刚 朱应祥 丁 辉 祝凯华 周 飞 黄 超 殷均山 杜春雷
刘冬红 李光波 卢志林 张 建 王慎金 张敬贤 吴 勇 吴建伟 刘守正 鲍恩虎
黄林海 黄克成 冯丽丽 赵丹玲 张松英 汤 捷 焦 艳 张力敏 葛志娟 汪源源
姜 梅 王全芝 陆婷婷 高 洋 凌国香 高 莉 王 强 耿海勇 于雪芳 李鹏飞
韩洪波 王满响 周海艳 尤春梅 袁正兰 姜 荣 张 坚 张中华 顾国青 李莹莹
马 超 徐 敏 胡金娥 张大威 顾媛媛 魏从丽 许改红 吴新铖 司进枚 王 亮
陈汝英 张红梅 葛 静 ( 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