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的通知
苏卫医〔2013〕11号
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为加强医院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据卫生部印发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订了《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2012版)》),并报经卫生部审核批准,现予印发。《实施细则(2012版)》为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开展三级综合医院评价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请各有关医院对照《实施细则(2012版)》加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和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和水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原《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三级综合医院)》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厅
2013年4月1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省医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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