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在我院经诊断后,符合宿迁市医保局规定的相关病种或属于《转外就医疾病负面清单》,需要转诊的,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找相关科室医生进行申请。
二、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评估是否需要转诊,需要转诊的,医生从线上系统进行申请,科主任和分管院长分别进行审核、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医生打印转诊表和相关诊断证明,交予患者或其代办人。
四、患者持有相关材料到门诊医保一站式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转诊并直接在就医地享受医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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