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规定,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后,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原则上由新生儿母亲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孩子出生后,新生儿父母带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住院部7楼A区产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到行政楼511医务处盖接产证明公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另行通知)。
《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出生后尽快确定新生儿姓名,在15个工作日内,新生儿父母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到沭阳县行政大厅一楼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咨询电话:
0527-80818658(产房)
0527-80815165(医务处)
0527-80906982(行政大厅)
沭阳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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