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人权,是我们整个社会的不懈追求。近日,全国妇联发布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从家庭暴力到女职工劳动保护,从妇女人格权益到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诸多对妇女儿童权益急难愁盼的破解体现了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坚定自觉。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坚定的国家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妇女儿童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为广大妇女接触家暴类来访提供了很多指导和启发,对家暴“零容忍”,是社会共识,更是司法态度;对施暴者依法严惩,是权利保护,更显司法温度。为鼓励当事人勇敢向家暴说“不”。
我们身处一个倡导尊重人权、维护平等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性别平等和反对家庭暴力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性别平等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它意味着男性和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性别平等不仅关乎个人尊严,更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让我们共同努力,打破性别歧视的壁垒,为女性争取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公平、平等的环境中展现自己的才华。
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我们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对家庭暴力说“不”。让我们一起倡导和谐的家庭关系,尊重每一个家庭成员的权利和尊严,让爱和关怀成为家庭的主旋律。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关注性别平等和家庭暴力的问题。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摒弃性别歧视和暴力行为。让我们用理解和关爱取代冷漠和歧视,共同营造一个尊重性别平等、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
让我们携手并进,为实现性别平等、反对家庭暴力而不懈努力。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将展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铭记初心,勇往直前,为构建美好的未来贡献我们的力量!